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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超级 IP”的个性化、共鸣性、趣味化解构

1.从个性化角度看“超级 IP” 

著名心理专家郝滨先生认为,个性可界定为个体思想、情绪、价值观、信念、感知、行为与态度之总称,它确定了我们如何审视自己以及周围的环境。个性同样适用于 IP 经济领域。纵观现有成功的优质“超级 IP”,个性化是“超级 IP”存在的内质 DNA 基因。

基于品牌营销视角来看,个性化“超级 IP”的概念策略与竞争战略中差异化营销异曲同工。个性化建立在大众化基础上,又区别于大众化。在 IP 链条中,内容是最关键的部分,个性化以内容为核心。由此可见,“超级 IP”的个性化表达可有效获取更多粉丝关注,逐渐形成更具影响力的 IP。


2.从共鸣性角度看“超级 IP” 

电影欣赏中的共鸣, 是一种情感活动中的精神现象, 不可与声学中的物理现象机械地划上等号。对于 “超级 IP”来讲,如何成功打动粉丝(消费者),触发 IP 与粉丝(消费者)间强烈的共鸣效应,让粉丝(消费者) 为共鸣内容作品买单是价值核心点。

在 IP 营销中,情感营销的共鸣效果是最强的,因为基于内容作品的情感抒发和表达能够提高粉丝对 IP 的认同感、正义感、归属感、依赖感,甚至引发共鸣性高潮,跨越时代边界,超越民族界限,引发全人类的共鸣与思考。


3.从趣味化角度看“超级 IP” 

“超级 IP”的趣味化顾名思义就是 IP 内容有趣、引人关注并形成作品的回味张力。趣味化内容很容易打动粉丝(消费者),可以说趣味化是 IP 价值的一项加分点。“超级 IP”的趣味化,必须具备三个条件:一是幽默感;二是新奇度;三是游戏趣味。

从营销学角度讲,产品(内容)即是营销,就是品牌力,趣味性提高了产品(内容)的经济附加价值,也让产品(内容)更容易实现价值变现。